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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10-10

校发字〔2023〕55号

河南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河南科技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学院

2023年8月15日


河南科技学院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牢固树立本科教学工作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完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推动教学研究、加强专业建设、促进教师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应依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要求灵活设置,既可以对原有基层教学组织提升完善,也可以跨课程(群)、跨学院、跨校、跨区域、跨行业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第三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保障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稳步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基层教学组织人员应覆盖全体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第四条各专业须遴选一名专业负责人,由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兼任,如果专业负责人为二级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遴选一名专业负责人助理,具体按照《河南科技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形式  

第五条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自主设置不同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内容应覆盖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可参考但不局限以下几类模式组建基层教学组织:

(一)“专业-教研室”模式:以专业为单位,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建。以完成专业教育教学任务为主要目标,以加强专业建设与改革为主要任务,尤其要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计、课程和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实验教学等方面统筹管理。

(二)“学院-教研室”模式:以学院为单位,以专业培养方向为单元进行组建。以组织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等为主要任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研究与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材体系、课程团队、实践教学条件等内涵建设。

(三)“跨院教学组织”模式:以创新型教学研究与实践团队为单位,鼓励围绕学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学科交叉新专业、特色骨干学科(群)、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优势专业和特色课程,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行业交叉设立。倡导以“虚拟教研室”“专业+项目(课程组)”建设等为主要形式,开展交叉课程体系建设、特色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师德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引导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努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持续优化课程体系和知识体系,明晰课程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映射关系。

(三)抓实日常教学管理。科学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教学任务、教材选订。履行课堂质量主体责任,抓实备课、授课、课后反思、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考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归档等主要教学环节。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开展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

(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持续推进五类金课、优秀教材建设。积极开设新课,开设研讨课、核心通识课、本研贯通课、在线开放课程、全英文课程、双百案例课、专创融合课等课程;编写高质量教材、数字课程和指导用书;开展集课程、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作业、案例等于一体的线上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引进和对标一流大学教育教学资源,加强与校外同行专家联系,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库。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等,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与学的深刻变革。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申报各级各类教改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

(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梳理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大纲设计、教案编写、课堂讲授、实验实训、作业论文、考核评价等教学环节,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与研究成果。

(七)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严格执行高职称教师主讲本科生课程制、集体备课制、定期研讨制、新教师上讲台准入制、新开课试讲制等制度。加强对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实施“传、帮、带”机制,为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指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进行“一对一”培养。定期开展听课、观摩、评课、教学竞赛、教学工作坊、教学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形成氛围融洽、能力互补、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八)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向学院提供教学档案、师资培养档案、工作及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等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参与专业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研究本专业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省教育厅“专业评价”的等级,做好提质晋档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措施,持续提升专业办学水平;积极与毕业生、用人单位沟通,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促进毕业生升学和就业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持续改进措施;组织落实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价、专业建设与改革等工作。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

第七条学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组建、建设与管理。组建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学校备案。跨学院组建的基层教学组织,由负责人所在单位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设立的基层教学组织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八条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所从事的专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研教改能力,掌握高等教育规律;

3.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熟悉学校教学督导和质量检查的规定和流程;

4.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高级职称者担任。设置专业负责人助理的,专业负责人助理由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学术功底的年轻教师担任

5.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聘期与学校科级干部调整一致,原则上每名教师只能担任1个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设系的,教研室主任可以由系主任兼任。

第九条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教学秘书协助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日常管理,教务处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指导和备案。

第十条学院给予基层教学组织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承担的相关工作核算工作量。

第十一条学院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学校定期组织基层教学组织交流学习活动,加强交叉学科教学研讨与交流。

第十二条学校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作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目标绩效考核、教育教学督导检查、教学评估等的重要指标。学校对各基层教学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的基层组织及负责人不超过30%。

第十三条学校对认定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及负责人予以表彰。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择优推荐评选省级、国家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限期整改,整改后依然考核不合格的,停聘该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第十四条为确保基层教学组织的有效运行,学院及设有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五章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制度

2.河南科技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标准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制度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行学校、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管理模式,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管理主要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二级教学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基层教学组织有七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分别是:

1.教学例会制度。每学期初、中、后期开展不少于3次的教学例会或专题教研活动;

2.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初、中期由课程负责人至少组织2次集体备课;

3.听课制度。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听课制度》执行;

4.特色活动制度。鼓励各基层教学组织富有鲜明特色的教学活动;

5.简报通报制度。根据所开展的教学活动,每学期中后期至少撰写1次工作简报;

6.评价准入制度。严格有关规定,对教师试讲准入要求,组织开展试讲、试训等活动,并进行评价,教师通过试讲试训,并由教研室申报,经二级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纳入教学团队开展教学活动;

7.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学能力、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等年度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基层教学组织人员。

附件2

河南科技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标准

一、考核“合格”条件

1.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年度建设目标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

2.师德师风良好,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立项建设项目有新增;

3.高职称教师每人每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

4.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学校规定调停课,教学基本档案齐全、规范;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成员每学期听课2次及以上,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内外教学培训;

6.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青年教师导师制、集体备课制等制度落实到位。新引进教师有明确的听课、助教要求,入职1年内,须完整跟听至少1门课程;

7.积极推进专业、课程、教材、实践项目等建设,校级以上优质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课程等)或实践项目有新增;

8.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获批项目结题通过率高。

二、考核“优秀”条件

满足“合格”条件基础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有完整的议事决策、教学组织与管理、教研活动、听课评议、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价等管理


制度;

2.在课程思政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较好示范作用,获批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比例高,项目按期结题且有项目获“优秀”;

3.传帮带机制健全,教授充分发挥治教、导教、治学的作用,青年教师成长迅速,成员中有获各级各类教学奖励与荣誉;

4.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成效显著,省级及以上金专或金课或优秀教材有新增。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出现教学或管理事故;

2.出现师德师风、学术失范问题;

3.有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上一条:关于印发《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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